在日前公布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中,關于“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(fā)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”的提法引起市場廣泛關注。
業(yè)界紛紛預測,市政債的發(fā)行有望提上日程。不過,鑒于城市政府獨立發(fā)債涉及預算法的修改,短期內“國家代發(fā)地方債+城投債”的模式仍將肩負起地方政府融資的重任。
市政債推出有望
決定明確指出,“建立透明規(guī)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,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(fā)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”。
“這樣的提法不得不讓人關注,因為根據我國現行法律,地方政府既不能發(fā)債,也不能有赤字?!币晃蝗萄芯繂T坦言,“如果要對地方政府債務進行長期管理,需要重新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、財權的分配,即從根源上消除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城鎮(zhèn)化進行增收和負債表外化的沖動?!?BR>
“對于地方政府債務,我們認為總體原則是疏而不是堵,其核心在于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?!眹┚矀芯繄F隊分析師徐寒飛指出,“地方債務的形成除了地方政府的內生融資意愿以外,還與地方政府的事權與支出責任不匹配有關,結合‘轉變政府職能’的要求考量,未來地方政府融資可能主要傾向于非營利性項目通過市政債形式,營利性項目則需要依靠市場融資來解決?!?BR>
包括申銀萬國首席宏觀分析師李慧勇在內的多位專家認為,將來通過市政債發(fā)行,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問題是大勢所趨。
基建類信托迎來拐點
事實上,近兩年來,地方政府融資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以信托為代表的“影子銀行”。原因在于包括銀行在內的渠道融資能力十分有限,維持GDP又必須依靠大規(guī)模的基建投資,地方政府迫于資金饑渴只得轉向高成本的信托融資。
在業(yè)內人士看來,三中全會對地方政府財稅體制、投融資機制的改革,意味著以市政債為代表的融資方式將逐步取代“影子銀行”,也宣告基礎建設類信托迎來拐點。
基礎設施類產品收益率大多在9%以上,加上各種發(fā)行費用,實際融資成本超過10%。而地方政府的大部分基建項目不僅投資期限長,即使有回報也很少,根本不足以在一兩年內還本付息。中國信托業(yè)協會的數據顯示,今年第三季度基建類信托增量已經大幅下滑。不少信托公司也在主動收緊此類信托業(yè)務。中建投信托董事長楊金龍最近表示,今年公司的地方融資平臺信托規(guī)模開始下降,存量規(guī)模不到100億元,偏重做保障房、經濟適用房項目。
城投債短期難壓縮
現階段地方政府透明的融資渠道的確十分有限,僅包括城投債和中央代發(fā)地方政府債券,前者由發(fā)展改革委審批,后者由財政部核定發(fā)行規(guī)模,除浙江、上海、廣東、深圳、山東、江蘇為自行發(fā)債試點外,其他省市債券均由財政部代理發(fā)行。
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安國俊告訴記者:“雖然市政債發(fā)展的必要性十分了然,但要放行市政債,首先應給予城市政府獨立發(fā)債權,這涉及預算法修改,不能一蹴而就。”
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表示:“城投債作為此前地方融資平臺獲取資金支持的重要渠道,在未來較長時間內,仍將占據重要位置。雖然接下來債務改革道路堅定,可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,城投債短期難以退出歷史舞臺?!?BR>
券商提供的數據顯示,截至11月8日,2013年累計發(fā)行城投債已達8700億元,預計全年發(fā)行規(guī)模約在1.1萬億元。
一位商行交易員表示:“盡管目前信用債市場較為疲弱,但融資需求旺盛使得平臺對利率容忍度較高,更不愿意浪費發(fā)債名額,預計最后兩個月城投債的發(fā)行數量將十分可觀。”